红河卫生职业学院教务处是负责全院教学工作的职能部门,现共有人员14人,副处长3人。负责学科与专业建设人员1人,负责教学计划实施人员1人,负责组织管理人员3人,负责教材建设人员1人,负责教学改革人员1人。
一、学科与专业建设
1.参与制定学院教学发展规划,组织专业建设规划的制订与实施;
2.制定专业设置计划,并组织申报及实施;
3.参与招生计划的制定。
二、教学计划制订实施
1.组织制(修)定、审核全院各专业教学计划;
2.组织和协调各专业教学计划的实施。
三、组织管理
课程建设
1.制定学院课程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交流评估、验收和落实奖励;
2.组织各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标准、考试大纲的制定和选课指导。
教学过程
1.编制教学日历、教学进程表和课程表;
2.协同系部、中心落实师资配备;
3.管理学生成绩、学籍档案;
4.发放各种学历证明和证书;
5.负责日常教学调度,统一安排全院教室的使用;
6.组织国家及省的统考统测;
7.负责校外班的教学质量的监控;
8.组织各类教学评估,监控教学质量和测评;
9.组织学院督导组进行教学督导。
四、教材建设与供应
1.组织全院教材建设规划与落实;
2.组织全院自编教材、讲义的评审;
3.负责全院学生(包括校外班)的教材供应。
五、实践教学管理
1.协同系部、中心、临床实习处落实实验室和实习场所的建设规划与实施;
2.协同系部、中心、临床实习处组织、协调校外实习基地的建设。
六、教学改革与研究
1.组织和实施全院的各类教学改革;
2.负责全院的教学信息的收集和研究;
3.组织教学评优和经验交流;
七、其他工作
1.负责制定院级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2.负责联合办学工作的联系、协调和落实;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