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卫生职业学院2023年高级职称评审前公示

作者: 时间:2023-10-23 点击数: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全面下放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的通知》(云人社通〔2019〕155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校教师职称工作的通知》《红河卫生职业学院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暂行办法》(红卫职院〔2022〕31号)要求,2023年红河卫生职业学院教授副教授评审委员会将于11月份召开,经对申报人员的范围对象、程序手续、基本条件进行了资格审核,现将拟同意提交评委会评审的13名申报人员(副高13人)基本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月23日—10月27日。如公示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可向学校纪检科或人事科书面反映。

监督电话:0873-3057531(红河卫生职业学院纪检科)

      0873-3057506(红河卫生职业学院人事科)

附件:

1.2023年红河卫生职业学院教授副教授评审委员会评审前公示名单

红河卫生职业学院人事科

2023年10月23日


2023年红河卫生职业学院教授副教授评审委员会

评审前公示名单

序号 姓名 申报资格 专业 二级学院、部
1 桑骏凯 副教授 越南语 公共课部
2 范瑜 副教授 体育 体育部
3 张晓旭 副教授 基础护理学 护理学院
4 李冬燕 副教授 内科护理学 护理学院
5 王宝才 副教授 医学影像技术 临床与公卫学院
6 李丽芳 副教授 医学检验技术 临床与公卫学院
7 林正彬 副教授 解剖学 基础医学院
8 刘超 副教授 分析化学 药学院
9 宾婕 副教授 药学 药学院
10 陈建雯 副教授 药学 药学院
11 李丽娟 副教授 生药学 药学院
12 孙雨诗 副教授 药学 药学院
13 陆春美 副教授 药学 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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