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卫生职业学院2023年讲师评审结果公示

作者: 时间:2023-10-07 点击数:

经红河卫生职业学院高等学校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于2023年9月27日评审,现将我校讲师评审通过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7日至2023年10月11日。若申报人员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请向红河卫生职业学院人事科或纪检科书面反映。

人事科电话:0873-3057506

纪检科电话:0873-3057531

讲师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序号

二级学院、部

姓名

申报资格

1

护理学院

史婷婷

讲师

2

护理学院

杨思琦

讲师

3

护理学院

杨洋

讲师

4

护理学院

赵青叶

讲师

5

护理学院

资珊雄彬

讲师

6

口腔学院

袁庆

讲师

7

口腔学院

王露敏

讲师

8

口腔学院

吴雪莲

讲师

9

临床与公卫学院

李旭

讲师

10

临床与公卫学院

邹怡航

讲师

11

临床与公卫学院

徐维松

讲师

12

临床与公卫学院

陈啸禹

讲师

13

临床与公卫学院

肖潇

讲师

14

基础医学院

保孟欣

讲师

15

药学院

晏通

讲师

16

药学院

马吉娅

讲师

17

药学院

黄俊霞

讲师

18

药学院

杨瑶

讲师

19

公共课部

杨纯

讲师


红河卫生职业学院

2023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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