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6学年度红河卫生职业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高等学院信息公开办法》和《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和《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由红河卫生职业学院信息公开办公室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

一、概述

2015-2016学年度,学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教育部《高等学院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体制机制,加强信息公开主要平台建设,积极落实高等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工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体制机制

本年度,为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深化党务、校务公开,推进依法治校,学院调整充实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信息公开工作的学院领导担任,成员由各处室、系部(中心)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公开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由监察审计处进行监督。通过调整、充实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强化了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信息公开办公室、各处室的工作职责,出台了学院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加强对拟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确保学院信息公开不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和学院的安全稳定。

(二)加强信息公开网站建设

信息公开办公室在学院主页开设了信息公开专栏,公布学院有关统计信息,公布学院2014年、2015年决算信息和2015年、2016年预算等财务信息,公布专业设置论证相关材料、公布对外招聘人员信息、公布《2013-2014学年红河卫生职业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14-2015学年红河卫生职业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主动接受校内外监督。学院各职能处室、系部在学院网站开通子网站,及时公开工作职责、相关政策、制度规定、工作动态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利用校报、校园网、学院公众微信平台,及时发布信息、更新内容。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总计在校报刊登稿件200余篇,网站更新学院新闻232条,学院官方微信平台共推出98期、148条文章,总阅读量为347930次。此外,各职能部门和院系通过子网站发布了大量通知公告和主动公开信息。

2015-2016学年度,学院信访立案5件,办结5件,办结率100%。共处理来信来访2件。

(二)主动公开《高等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所列事项

1.基本信息

学院在主页开通信息公开网,详细公开了有关办学规模、校级领导班子分工、机构设置、学科情况、专业情况、各类在校生情况、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等办学基本情况。学院章程经云南省教育厅核准,已经正式发文。学院发展规划、各项规章制度均在内部网公开,并通过信息公开网相关链接,向社会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制度、工作报告均通过信息公开网公开。《红河卫生职业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暂行)》、学术委员会年度报告已通过信息公开网公开;学院2015-2016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已通过学院网站公开。

2.招生考试信息

2016年,学院按照教育部有关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规范公开程序和内容,提高信息公开时效,做到高校招生信息“十公开”。2016年4月,按照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的要求,制定了《红河卫生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工作章程》,并即时在教育部的《阳光高考》网站上进行了公示。随着招生计划的下达,学院制定了招生简章,在学院网站公示,同时通过《红河日报》、红河广播电台、高考网址导航、中国招生考试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布,印制了部份纸质招生简章免费提供给前来学院咨询的学生及家长。学院网站专门推出了招生信息网,招生部门在第一时间将每批次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招生栏目中进行公示,以便让考生及家长即时掌握录取信息,同时公布的还有新生入学须知和国家对贫困学生的相关帮扶政策。对1名未报到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的空缺,招就处根据卫生计生委的要求,在全校非临床专业的考生中进行公开遴选,遴选结果公示后上报卫生计生委审批。建立学院招生QQ群“天使之梦”,及“校内就业工作群”,向社会公布学院招生咨询电话,接待招生咨询的来电、来访二千多人次;向社会公布学院招生监督、申诉电话。

学院公布了纪检监察部门联系电话,方便考生申诉。学院没有接到新生复查期间有关举报信息。

在学院组织的招聘会开始前,通过校园网公布参会单位及所需人才状况;利用校园网、就业QQ群、校园微信等方式,不断通报各种招聘信息,本年度先后发布招聘信息156 条。

3.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

学院充分认识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为推动学院依法办学、依法理财,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深入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加大工作力度,接受公众监督。学院财务信息公开主要通过四个渠道进行:一是通过学院主页的链接点进入计划财务处网站进行学院相关财务预决算的公开、受捐赠财产使用情况、三公经费、大宗政府采购以及自行采购的公示;二是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进行财务信息公开,公开内容包括当年财务收支状况和预算执行情况;三是通过红河卫生职业学院主页的“信息公开”栏目进行财务预决算公示;四是在红河州教育局网站信息公开栏中公开学院的预决算情况、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

2016年,通过学院信息公开栏公开2015年决算和预算信息、2016年预算公开信息,内容包括部门决算公开报表、三公经费和公开说明。通过学院子网站公开学院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和涉及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的有关文件,公开了投诉电话。通过校内设置的信息公开栏详细公开了2015年度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

2016年,通过学院网站相关链接公开有关仪器设备采购的管理制度、竞价信息,公开了采购招投标管理实施办法、采购流程、采购管理办法,2016年重大基建工程招投标情况一览表等信息。

4.人事、师资信息

2016年,在红河人才网公布《红河州教育局2015年直属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明确《红河州教育局2015年直属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公开招考红河卫生职业学院工作人员,已经招考聘用18名。在红河人才网、学院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中公布公开招聘临聘教师、辅导员的公告及相关考试、成绩、拟录用公示等信息,按程序聘用临聘教师15人、辅导员7人。

通过学院网站公开校内中层干部任免信息,公开教师数量及结构、教师招聘程序、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教职工争议解决办法等。

5.教学质量信息

通过学院网站公开三年制专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专业设置、当年新增专业、停招专业名单、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实践教学和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主讲本科课程的教师介绍。通过学院网站公开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2015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6.学生管理服务信息

学院高度重视学生管理服务工作,各项制度完备,通过学院网站公开了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和公开获得各级表彰奖励的学生名单,公开学籍管理办法、学生奖励处罚办法、学生申诉办法。

7.学风建设信息

学院成立了学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通过学院网站公开。有关学术规范制度、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通过学院网站公开。

8.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

通过学院网站公开我校与外校联合办学情况、优质教育资源引进利用情况、社会评价等。

9.其他

通过学院网站公开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预警信息和处置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5-2016学年度,学院信息公开办公室没有收到社会公民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5-2016学年度,学院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的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2015-2016学年度,学院综合运用各种信息发布平台,进一步主动公开信息,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目前,学院已基本构建了较为完备的信息公开发布和网络反馈平台,广泛听取并及时回复校内外意见建议,得到了师生的广泛认同和肯定。

五、因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2015-2016学年度,学院没有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学院在推进信息公开方面的特色做法

1.学院在干部任免、重大事项决策等方面实行公示制,在制定学院中长期发展规划、深化综合改革方案等涉及学院重大发展事项上公开征询意见。学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审议内容第一时间在学院主页公开,畅通信息交流渠道。

2.学院不定期举行各种见面会(如院领导与离退休老同志见面会、院长与学生见面会)、学院领导带领职能部门到系、部调研等多项校领导与师生交流沟通制度,提高信息透明度。

3.坚持开好教代会,学院章程等重要制度经教代会审议后上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于2015年9月29日核准了《红河卫生职业学院章程》。

4.学院党委不定期向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通报学院重大事项并听取意见建议,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和受众,有效发挥党外人士作用。

5.学院职能部门不定期到各个院系进行走访调研,加强信息交流,促进信息对称、透明。

(二)存在的问题

在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信息公开作为促进依法治校和民主管理的重要内容,工作成效明显。但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和广大师生员工、社会公众的期望相比,我校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

1.信息公开意识有待增强,观念有待更新,信息公开工作缺少必要的抓手,有待进一步深入。

2.信息公开内容、知晓面需要进一步扩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不够。

3.信息公开评议工作有待加强,本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评价和回应机制建设尚不健全。

(三)改进措施

1.推动职能部门和系部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宣传信息公开的内容,扩大信息公开工作影响面,解决内部沟通不足问题,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2.建立健全信息公开评议和回应机制,密切关注、收集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评价,及时予以回应,以外部评价为抓手,推动学院信息公开工作。

红河卫生职业学院

2016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