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卫生职业学院
2020-2021学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结合红河卫生职业学院2020-2021学年信息公开实际情况编制。全文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信息公开的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七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期限自2020年9月1日起,至2021年8月31日止。
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红河卫生职业学院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电话:0873—3057507 地址:蒙自市银河路南延长线红河卫生职业学院图书馆912室 邮编:661000)。
一、概述
2020-2021学年,红河卫生职业学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格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要求,持续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提升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加强领导,统筹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
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作用,以提升学校形象、推进服务管理、履行社会责任为出发点,明确信息公开事项和时间表,信息公开办公室统筹协调财务科、人事科、教务科、学生科、宣传部、教育技术中心等相关单位,扎实开展学校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二)加强监督,持续推进学校运行过程的信息公开
通过全校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支部党员大会等,围绕重要工作,组织对国家职业教育领域重大政策部署的解读,促进师生在学校重要决策和重大事项制定和实施过程中的参与。及时公开社会公众普遍关心、与师生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2021年在编制学院“十四五”发展规划、制定学院《章程》等关乎学校发展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中,充分征求教职工意见,多次修改完善,并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充分发挥学校工会、教代会、学生会代表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作用,更好地提供信息公开服务,不断提高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透明度。
(三)丰富方式,拓展信息公开渠道
进一步优化学校门户网站建设,各部门子网站指定专人负责,发布工作动态,更新法规政策。本学年改版官网页面,优化学院网站设计。通过校内公示栏、宣传橱窗,印发报刊、更新学生手册内容、招生简章等纸质资料和积极拓展微信等新媒体平台的形式公开各方面的信息,主动为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提供便利的信息服务。通过安排院长接待日,开通书记信箱、院长信箱进一步加强学校领导与师生的沟通,畅通师生诉求渠道,切实帮助解决师生的实际困难。通过在全校范围内及时印发学院党委会、院长办公会会议纪要,让全体教职工知晓学校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学校官网发布校园新闻457篇,《红卫教育》校刊2期51篇,官方微信平台推出图文246期863条。2020-2021学年度,收到上级转来的信访件2件,院长信箱转来的信访件13件。办结15件,办结率100%。
(二)主动公开《高等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所列事项
1.招生就业工作信息
(1)招生信息方面
我校认真实施阳光招生政策,严格执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六公开”原则,进一步完善红河卫生职业学院招生网,高效、快捷地发布各类招生信息、录取结果,主动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
报告年度内,学校招生章程、单独招生、高职扩招、招生计划均由上级部门审核后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云南省招考频道及我校官网和招生就业网公开;分省市、分科类、分批次录取的最高分、最低分及录取名单均在录取当日在我校官网和招生就业网公开,考生本人可以及时通过录取名单查询自己的录取状态。学校官网和招生就业网公开2020-2021年度招生章程、招生简章、招生政策、录取名单等信息25余项。
(2)招生章程及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宣传方面
在考生填报志愿前,我校招生章程均在阳光高考网站(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指定平台)、云南省招考频道和我校官网及招生就业网上公布,接受教育部、省级招生部门的审阅,供广大考生填报前查询,各批次、各科类的分省招生计划在各省级招生部门的网站和省级招生杂志公布,我校官网和招生就业网站也同时公布。我校还在每年3-7月份组织招生宣传工作组深入红河州各县市中学和个地州市进行招生宣传。
(3)毕业生就业政策、毕业生信息方面
进一步完善红河卫生职业学院就业网,毕业生就业工作均通过第三方机构麦克思数据有限公司做毕业生就业相关数据调查核查工作,形成《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毕业生培养质量评价报告》,2021年1月5日在学院官网上向社会公布了2020年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4)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渠道,新生复查期间有关举报、调查及处理结果
2021年,我校录取期间设有考生咨询接待处,现场解答考生及家长的疑问。另外,学校向社会公布了2个招生咨询电话(0873-3057511、0873-3057590)进行咨询解答,公布了1个招生监督电话(0873-3057531)24小时接受考生投诉,新生资格复查期间向考生公布了举报电话。
2.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
我校高度重视财务信息公开工作,把财务信息公开作为促进学校经费使用管理公开、透明的重要途径,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开财务报告和重要事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回应社会关切。学校财务科多渠道公开收费信息,认真执行财政部关于年度预算、年度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的要求,及时、完整、真实地在红河州哈尼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财政信息公开专栏中对2020年决算及2021年预算进行公开,不断提高财务工作透明度。通过印发纸质文件、编印《教职工财务指南》、上传学院预算工作群、上线财务内控应用平台,宣传学院差旅费报销办法、财务工作院系两级管理办法等内控制度,多渠道加大对新政策的学习贯彻力度。通过在财务科官网的“规章制度”“服务指南”栏目及时增补上级相关文件,通过财务信息系统为二级单位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提供实时账务和统计报表查询,让广大干部职工参与当家理财,参与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年度内,我校共完成政府采购项目35个,其中,分散采购项目12个,新签合同35份,合同签订金额1272.34万元,17个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学校官网上同时发布,40份招标公告及中标公示在学院官网上公告。本年度除一个特许经营学生食堂及学生公寓招商引资公告外,没有建设重大基建工程。
3.人事与师资招聘信息
学院人事招聘与师资招聘信息均向社会公开,通过学院官网和红河州人才市场官方网站发布招聘信息、考生成绩等相关信息9条,在学院官网发布教职工职称评审前公示和评审结果公示6次,专业技术岗位晋职公示3次。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红河州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要求,2020年11月对拟提拔任用的18名中层干部在校内进行了公示,2020年11月对2019年9月提拔使用的12名中层干部进行了转正公示。
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的要求和规定,规范基层党务公开工作,组织部开设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网站”,适时公开学院党委年度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开展党内学习教育、组织党员教育培训、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等情况。各党支部设立了支部QQ群,及时公开发展党员、民主评议、召开组织生活会、党费收缴使用管理以及党组织自身建设等情况,学院纪委在全校范围通报对党员作出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情况。
4.教学质量信息
我校2021年1月在学院官网发布了《红河卫生职业学院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21)》,内有在校大专学生人数、专业设置、当年新增专业、停招专业、开设课程数等教学情况介绍。学院教务处部门网站,对学校学籍管理办法、转专业管理规定等制度进行了公开。
5.科研管理信息
学院科研处负责编制学校科研发展规划与年度科研计划,制定学校科研发展战略,组织各类科研项目的申报、实施,成果验收鉴定、推广转让、奖励申报,科研经费使用与管理,校内外学术交流活动管理、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等工作,通过学院QQ群及部门网站主动公开工作动态及学校科研成果推进情况等信息18条。
6.学生管理服务信息
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要求,学生科将涉及学生的各类奖励办法和各种禁止规定、处分处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并及时更新《红河卫生职业学院学生手册》的相应内容,学生入校时人手一册,由辅导员或班主任带领学习。平时通过学生科微信公众号(HHVC微语学工)、召开主题班会进一步加强宣传,对违纪学生公开通报,让学生及家长知晓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学生各类奖助学金评定和管理办法,学生违纪处分办法、学生处分解除办法,学生申诉处理办法,学生申诉途径与处理程序等信息。每学期,按程序组织学生严格评选奖助学金,并将评选结果在班级和教学楼公示栏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2021学年度,我校没有接到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本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的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满意,同时也提出了一些改进意见和建议:一是加强新网站建设,完善信息公开子网站;二加强新媒体建设,拓展信息公开的途径,提升便捷性和时效性。
五、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2020-2021学年度,学院没有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
学院紧盯招生、就业、财务、人事等社会公众关注度高、事关教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将信息公开工作列为对部门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严格把关。通过检查、考核信息公开工作,促进了各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进一步加强,形成了以信息公开促进工作规范开展的良性循环,推动了学院决策过程、执行情况、管理事项、业务服务、结果信息的全方位公开。
七、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校内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信息公开方式多样化,“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已基本形成。但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变动较大,部门处理信息公开事项的能力和质量与校内外群众和师生日益增长的公开诉求间还存在矛盾。今后学校将结合存在问题,重点从以下方面予以改进:
一是进一步加强学校网站改版后信息公开子网站建设,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技能培训。
二是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制度和文件要求,进一步主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不断探索适合新形势下信息公开工作的平台媒介,进一步加强新媒体渠道建设,拓展信息公开的途径。
附件:红河卫生职业学院信息公开事项及公开网址
红河卫生职业学院信息公开办公室
2021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