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灾害是人类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之一,其突发性强,破坏性大。为了保证破坏性地震临震预报发布后,迅速全面地做好各项抗震救灾准备工作及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高效、有序地开展应急自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减少人员伤亡,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和《红河州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红河州地震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校处置发生或可能发生地震灾害的应急处理工作。
(三)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快速反应原则。学校成立地震灾难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校应对地震灾害的处置工作,形成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地震,确保地震的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付、果断处置,力争把损失降到最低。
2、预防为本,及时控制原则。立足于防范;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分析,力争早发现、早预防。要把地震灾难的损失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造成学校秩序失控和混乱。
3、分级负责,系统联动原则。学校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形成校内各部门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工作格局。地震发生后,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立即赶赴现场,掌握情况,积极开展工作,控制局面。
4、临危不乱,安全有序原则。在现场处理中按照以下程序进行:首先要依照应急预案,在最短时间内疏散地震灾害现场人员;及时拨打110、120、119等报警求救电话;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地震情况;查找伤亡人员;同时依据一般性医学救助原则实施紧急救护。
5、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原则。在处置地震过程中,学校第一要务是确保师生生命安全。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有人员伤亡的情况下,要立刻开展对伤亡人员的抢救工作;当抢救生命和抢救财产问题发生冲突时,要把抢救生命放在第一位;在布置和指挥救援工作时,要确保救援人员的安全,避免发生二次事故;严格执行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抢险救援工作的规定。
6、重在建设原则。学校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与工作部署,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科学设置组织机构和岗位职责,及时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和经费支持,提高学校管理者和教职工安全工作的能力和工作效率。
二、机构和职责
(一)成立防震减灾工作领导机构,负责部署、指挥校园突发性地震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学校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杨 泓(院长)
副组长:左 强、饶培辉、李 红、唐 飚
成 员:各处室、各系(部、中心)、图书馆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保卫处,负责日常防震工作的开展,保卫处处长张星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
主要职责:
1、成立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职责。
2、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制定地震灾害校级应急预案。地震发生后,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
3、加强对教职工和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定期组织演练。
4、地震发生后,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报告情况,配合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应对处置工作。
5、善后阶段做好有关师生及家长的安抚慰问和心理辅导等相关工作,努力保持校园稳定。
(二)学校地震应急工作组
学校防震减灾领导小组下设5个应急工作组,分别是:
1、综合协调组
牵头部门为学校党政办公室,负责人为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办公室人员组成。职责为统一协调地震灾害的处置工作,做好信息汇总和有关文件的上传下达工作,做好上级工作组的接待和有关保障工作,组织专家做好分析研究,提出工作建议;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宜。
2、后勤生活组
牵头部门为学校后勤管理处,责任人为后勤管理处处长,成员由后勤管理处人员组成。职责为制定受地震救助工作方案,以及相应的资金物资保障措施;组织调集、转运、分发学校生活必需品等抗震救灾物资;做好师生的紧急转移和安置工作;做好遇难者善后和遗体处置工作;做好受灾学校师生基本生活物资的保障工作;开展学校房屋建筑的安全鉴定;搭建应急临时性住房;制定学校恢复重建的方案,安排落实有关扶持资金;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3、治安维护组
牵头部门为学校保卫处,责任人为保卫处处长,成员由保卫处全体人员组成。职责为做好学校治安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防控以宗教或赈灾募捐名义诈骗敛取不义之财、借机传播各种谣言制造社会恐慌等违法犯罪活动,做好受灾期间学校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做好学校防火及安全生产隐患和环境危险排查、防范工作,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进行监测预警,发生险情,及时组织疏散;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4、卫生医疗组
牵头部门为学校教务处和各医学系部,负责人为教务处主任,成员由教务处、各医学系部、校医务室人员组成。职责为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受伤师生的抢救工作,及时检测,监测学校饮用水、食品、药品安全情况;开展灾后卫生防疫工作,组织开展灾后师生的心理救援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5、救灾捐助和资金筹措组
牵头部门为学校政教处和财务室,负责人为政教主任,成员由政教处人员和财务室人员组成。职责为向有关部门申请救援资金、物资和政策支持;接收安排各类捐款;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预防、预警和信息报送
(一)预防
学校采取有效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工作,完善制度,健全防范机构、并将工作落实到处室和具体责任人。提高学校管理者和全体教职工的安全工作水平,做好应对地震灾害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确保应急设施、设备和经费落实。
(二)预警
学校针对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预警信息和工作要求,及时做好人力、物力和财力等方面的储备和工作安排。
(三)信息报送
1、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发生地震灾害后,学校综合协调组在第一时间内报告州教育局,坚持边报边查,第一次上报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先电话报告,随后迅速以书面材料报告);第一次报基本情况,第二次书面报告较全面的情况,第三次形成综合报告。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全面准确,不得漏报、瞒拔、谎报、延报。
(3)直报:一般地震灾害信息,采取分级报送的原则分发生特别重大地震,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
(4)续报:地震灾害情况发生变化后,学校应及时续报。
2.信息报送机制
(1)初次报告
学校发生地震灾害后,在第一时间(事发2小时内,将地震初步情况报告州教育局和当地党委、政府)。
重大以上地震灾害发生后,必要时学校可以越级报送。
初次报告内容:地震发生时间、地点、规模、破坏程度十伤亡、可控程度、发展趋势等。
(2)过程报告
重大、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处置过程中,学校每天将地震发展情况报告州教育局和当地党委、政府。
过程报告内容:地震发展状态、控制情况、伤情变化、采取措施、正确处置等。
(3)结果报告
地震灾害结束后,将地震处置结果报州教育局和当地党委、政府。
结果报告内容:处置结果、影响程度、整改情况、公众及、公众及媒体各方的反应等。
3、信息报送系统
(1)电话报送
在发生地震灾害后学校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进行信息初步报送。
(2)紧急文件报送
在信息报送过程中要以书面材料形式向州教育局和当地党委、政府报告。由于地震灾害原因导致无条件上报书面材料的,先口头报告,到后补报书面材料。
4、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要全面、客观、准确、及时。重大信息发布应当按照有关程序履行审批手续。
四、地震灾害等级划分
根据《红河州地震应急预案》的规定,地震灾害按严重程度,可分为4个等级。
(一)一般地震灾害
造成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看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发生4.0级以上5.0级以下地震,可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
(二)较大地震灾害
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较重经奸顶天的地震灾害。
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或者人口稠密地区、特殊地区发生4.0级以上5.0级以下地震,可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
(三)重大地震灾害
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发生6.0级以上7.0级以下地震,或者人口稠密地区、特殊地区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可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
(四)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造成30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时地震灾害。发生7.0级以上地震,或者人口稠密地区、特殊地区发生6.0级以上地震,可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五、地震灾害应急响应
(一)一般地震灾害
一般地震灾害:学校在当地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指挥、部署下,按照学校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同时将情况上报州教育局。
(二)较大地震灾害
在一般地震灾害响应的基础上,较大地震灾害发生后,学校在州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部署下,按照学校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同时将情况上报州教育局
1、学校按照地方党委、政府和州教育局的要求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对灾害做出判断,共同制定抢救方案,迅速开展救援工作。
3、协调有关单位分工负责救援工作,保障人力、设备监督专项资金、物资的使用情况。
4、认真、如实地做好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统计工作,捋灾害实情向上级报告,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发布统一口径的消息。
5、总结地震灾害的教训,推广地震处置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做好表彰工作。
(三)重大、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在较大地震灾害响应的基础上,按照州委、州政府的安排部署,积极配合各级应急工作处置组,认真做好处置工作;组织力量做好师生的思想稳定工作,尽快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六、地震灾害应急响应措施
学校发生地震灾害后,在迅速启动应急响应程序,及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的同时,还必须根据地震灾害特点,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
1、报警、报告
当学校发生地震后要根据灾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拨打120、119,同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学校领导和相关处室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全面指挥救援工作。
2、应急措施
组织教师带领所在班级学生,在第一时间迅速有序地撤离到平安地带。如果来不及撤离,教师应组织学生迅速躲避到安全位置,等待时机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
迅速采取切断煤气、电源等有效措施,防止其他事故发生。密切关注连带建筑物的安全状况,消除继发性危险。
组织有救援能力的教职工开展有序的自救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及时解救受困人员,抢救伤病员。
3、善后工作
做好撤离到安全地带师生的安抚工作,稳定情绪,消除地震对他们造成的心理影响。
积极配合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保障临时教室的使用,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
认真接待好家长,做好伤亡学生家长的抚慰、保险赔偿等工作。
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地震灾害善后处理工作。
七、善后与恢复
学校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快学校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采取多种措施,尽快恢复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学校关注师生的心理、情绪变化,积极转化师生的心理行为问题。总结经验教训,调查、总结救灾工作,找出预防、预警和处置环节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修订应急预案,对管理上的漏洞和薄弱环节进行整改。
八、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地震灾害的信息收集、传递、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二)物资保障
学校应储备充足的物资,保障应对地震灾害的需求。
(三)资金保障
学校根据防震需要将地震灾害应急所需资金纳入学校工作经费预算。
(四)人员保障
学校组织地震灾害应急预备队,一旦启动应急预案,立即投入工作。
(五)培训演练保障
学校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队伍的技能培训,定期进行安全演练,提高协同作战和快速处置能力。一般情况下每年定期组织师生进行2次地震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应急避险和逃生自救的能力。
九、本预案于2017年9月1日保卫处做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