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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党委组织部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3-08-23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党委组织部工作职责

党委组织部负责全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建设、老干部工作(关工委工作)、乡村振兴工作,负责管理业余党校。为学校的改革与发展提供坚实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

一、干部工作职责

(一)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1.认真贯彻党的干部工作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管干部”、“从严治党”的原则,协助学校党委认真抓好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和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

2.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红河州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实施细则》做好组织部关于中层干部民主测评、民主推荐、考察、交流、调整等工作安排。

3.负责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考察和使用工作。

4.调研掌握干部队伍的现状,为党委决策提供参考。

5.协助上级做好校领导班子建设,协助开展州管干部党风廉政考核、年度考核、一报告两评议工作,负责中层干部年度考核。

6.抓好干部常态化培养锻炼,负责制定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统筹安排干部学习、培训、借调、挂职等。

7.负责做好老干部工作、关工委工作。

(二)干部信息、档案工作

1.负责收集干部信息,制作干部名册,建立干部信息库。

2.负责做好干部档案审核工作。

(三)干部监督工作

1.做好选人用人工作的全过程监督与提醒,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好干部标准和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规定、促进担当作为。

2.负责对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了解和掌握干部的政治、思想、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等情况,组织实施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出入境管理、兼职管理等工作。

3.受理反映干部政治、思想、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问题的举报,配合纪委查处党员、干部中的违纪、违法案件,提出对相关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意见并实施。

4.负责干部监督信息的汇集、整理及综合运用。

二、组织工作职责

(一)协助校党委开展自身建设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组织路线。按照上级党组织工作的指示精神和校党委的决议要求,从学校的实际出发,调查研究有关组织建设方面的情况,制定开展组织工作的计划及实施措施,经党委批准后贯彻落实,为完成学校的根本任务和中心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2.研究组织工作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提出完善制度机制的政策建议,为学校党委决策提供参考。

3.协助学校党委组织开展党内重大专题教育活动。

4.协助做好党委书记、党委班子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和述责述廉工作。

5.对基层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等进行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二)组织建设工作

1.负责建立健全学校各级党组织构架,推进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创新,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组织力,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                                                                                  

2.统筹抓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制度以及“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贯彻落实。    

3.开展党内表彰、党内慰问,做好关爱服务党员工作。

4.负责学校官网组织部网站的维护和管理,及时做好组织部有关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

5.负责“智慧党建”工作。

6.坚持党对群团组织工作的领导,负责党建带群建工作。

(三)队伍建设工作

1.负责学校党员队伍建设,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工作,负责专职组织员队伍建设工作。

2.负责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3.负责党员党籍管理、组织关系管理、党员统计工作和党员信息系统维护上报,确保统计数字准确、无误。

4.负责业余党校日常管理,做好党员、预备党员、发展对象、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工作。

5.统筹抓好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

6.负责党员党费的收缴和管理,负责党建经费管理和使用的初步审查工作。

三、乡村振兴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乡村振兴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定我校乡村振兴工作的政策和工作计划、总结。

2.参与实施乡村振兴有关重大事项工作。

3.负责学校驻村工作队队员选派管理、生活保障。

4.组织协调定点帮扶对象的结对帮扶工作。

5.负责定点帮扶成效考核、下乡调研及开展返贫检测工作安排、协调相关题材宣传片和书册制定工作等。

四、其他工作职责

1.负责本部门的日常运转与内部建设工作。

2.完成学校党委和行政交办的其他任务。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王园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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