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化推进我院创建“平安校园”工作,更大力度的重视和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使学校安全、稳定、有序的进行教育教学,促进班级体建设,让学生在班级中健康成长,特制定本细则,具体如下:
一、细则与考评标准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20分)
1.考评指标:一是班主任必须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班级每学年都与学校保卫处分别签订《综治维稳(平安校园)责任书》、《安全生产责任书》、《消防安全责任书》。二是各班主任每个学期要建立自己的安全台账,有安全记录本且有详细记录,并把各自应承担的安全责任及工作措施列入班主任工作计划。三是班主任对管理班级的安全工作情况每周进行反思,一月一小结,一学期一次全面总结。
2.考评标准:如未按时与保卫处签订相关《责任书》的扣2分/份;班主任未建立班级安全档案的扣5分。
(二)安全教育(30分)
1.考评指标:一是重视班级安全宣传工作,通过讲授、新媒体、板报等形式开展安全宣传工作。二是班主任利用安全教育课、政教课、班会等积极向学生开展各种安全教育(国家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人身安全、交通安全等),要时时处处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的传授,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重视自护自救能力的培养。三是根据上级要求和当前形势有效的开展安全预警工作,按照保卫处的要求及时领取和上交相关材料,及时传达和学习。四是利用校内外资源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五是有关活动情况及开展安全教育的内容要有记录。
2.考评标准:班级从未开展过安全宣传工作的扣10分;班级从未开展过安全教育的扣10分,每个月未定期开展安全教育的扣3分;未按要求发布安全预警的扣2分,未按要求按时领取和上交相关材料的每次扣1分,未及时组织学习的每次扣1分;没有完整的安全教育记录的扣2分。
(三)安全防范措施(20分)
1.考评指标:
(1)班级财产安全:做到班内桌、凳、黑板、计算机、多媒体设备、电灯、电源线路等设施设备完好,日常管理整洁有序,没有人为损坏,发现损坏的及时报告相关部门维修,多媒体设备、计算机、电灯、电源线路等电器完好率达到98%以上,桌、凳、黑板完好率达到95%以上(如属于流动教室的班级不考评此项,发现班级财产有损坏的及时报修即可)。
(2)教学设施:班内有关教学设施,定期检查,及时维修保养,所有电教设备上杜绝尘土污垢。
(3)学生上课安全:班主任必须掌握班级学生的每日出勤状况、患病原因、易发病情、应急处理办法及家长联系方式等;严格请假制度,严禁出现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出现;班主任要经常性地检查班内教学设施是否完好,观察学生的健康状况,排除一切安全隐患;班主任要掌握或安排人员监管学生下课期间和放学后的安全,要经常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根据学生年龄、身体差异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对于有自残行为或攻击他人行为的学生要进行重点监护;严禁学生做力所不及的事情(如到窗外擦玻璃、抬重物、爬窗开门等)。
(4)学生课外活动安全:学生参加课外活动,特别是集体活动班主任要跟班到场进行安全监督;对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时,要安排人员先检查好劳动工具,教给学生正确的使用方法;对需要借助器械进行体育活动的,要安排人员先检查器械安全,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严禁让学生在楼梯、走到、阳台、顶楼等区域追逐打闹。
(5)学生校外活动安全:班主任在寒暑假放假期、节假日、周末前要强调安全注意事项;学生返回学校后要清点人数,如有未按时返校的学生要立即报告和寻找。
(6)消防用电安全:班内用电设施,必须经常进行检修维护;校园内消防设施要学会爱护和使用,不无故使用和破坏消防器材;教育学生实验室、图书馆、计算机室不得携带火种进入,校园内禁止吸烟;班内各种电器使用前要详细阅读使用说明书,按操作规程进行,使用完毕要及时切断电源,并定期进行检查维修;教室及宿舍内不得私接乱拉电线和违章使用电器,不得使用蜡烛。
(7)交通安全:要教育学生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校园内禁止摩托车、电动车超速、超载,按学院要求规范停车;教育学生周末出行原则上选择乘坐公交车,如私自租借自行车、电动车和摩托车外出的学生,要注意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禁止学生乘坐“黑车”;如遇到任何交通事故立即报告和救助。
2.考评标准:以上指标违反一项扣1分。
(四)安全隐患排查(10分)
1.考评指标:一是班主任要认真做到每周都要下班级下宿舍排查教室和宿舍的安全隐患,每周要开展学生宿舍的检查,查到的大功率电器、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要给予没收,并对使用的学生要加强安全教育。二是要开展学生矛盾隐患排查,对突出的矛盾要及时调解,运用家长的作用参与调解,调解完毕后还要进行“追踪”,谨防报复。三是每个月按时参与学校相关部门的安全大检查。四是凡开展安全检查和学生化解矛盾工作的要有详细台账。
2.考评标准:班主任未按要求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扣3分;未及时化解学生矛盾的扣3分,班主任化解矛盾后仍然反复的扣2分;不按时参与全校安全大检查的扣1分;没有详细安全台账的扣3分。
(五)安全事故报告(20分)
1.考评指标:一是班级内凡发生安全事故必须及时报告学校相关部门,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处理,争取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点。二是事后要协助学校弄清事故原因。
2.考评标准:不报告者一次扣10分;隐瞒或歪曲事实的一次扣4分;事故处理措施不到位的一次扣2分。
二、考评方法和奖惩制度
(一)考评方法
1.时间:“平安班级”的评选按照自然年每年评选一次,一般在每年11月份评选一次的“平安班级”。如7月份实习的班级也在11月份评选,评选范畴为1-7月的工作;如3月份实习的班级不再参加当年的评选。
2.名额:总分为100分,考核分数凡高于90分(含90分)的班级授予“平安班级”称号,考核分数低于90分的不得评为“平安班级”。
3.方法:考评时采取听取汇报、查阅台账、实地查看、反馈意见等相结合的办法,由各系组织自检自查自评后按照名额将符合的名单上报保卫处,再由保卫处组织考评。创建“平安班级”满分100分,90分(含)以上视为达标,以上所列扣分项目将单项分值扣完为止,不扣负分。班级发生中等以上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奖励
被评为“平安班级”的由学院给予表彰,该班级班主任授予创建“平安班级”工作优秀个人称号,参与安全工作的班干部和宿舍舍长学院给予表彰,授予创建“平安班级”工作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三)惩罚
1.安全事故责任认定
(1)一般事故:学生在校期间,各二级学院和班主任已经尽到了管理和教育的职责,但还是造成以下事故的:一是造成学生轻微伤害(学生摔伤或碰破皮、起疱、关节扭伤、轻度烫伤等),但没有伤到五官,没伤筋骨能行走,没住院,发生医疗费用在1000元以下的。二是因财物管理不善,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的。三是发生学生矛盾纠纷或口角的,但未有肢体上的冲突,在校内影响较小且未在社会和舆论方面造成影响的。四是假期间在家发生死亡或在校读书期间在校外发生死亡,但班主任及时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平时安全教育和管理开展到位,事故信息按规定及时上报。
(2)中等事故:学生在校期间,因各二级学院和班主任疏于管理,一是造成学生骨折、伤五官,但没有造成明显残疾、住院以及其他较为严重的伤害,发生医疗费用在1000—2000元之间的。二是因财物管理不善,经济损失在1000—2000元之间的。三是发生学生矛盾纠纷,有口角和肢体上的冲突,并邀约其他同学采用暴力自己解决问题的,医疗费用在1000—2000元之间的,但在社会和舆论方面未造成较大影响的。四是在校读书期间在校外发生死亡,班主任未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疏于开展安全教育和管理,事故信息上报不及时。
(3)严重事故:学生在校期间,因各二级学院和班主任疏于管理,一是致使学生身体出现功能性损伤、造成残疾及其它较为严重的伤害,需要住院治疗,发生医疗费用在2000元以上的。二是因财物管理不善,经济损失在2000元以上的。三是发生校园欺凌事件,有肢体上的冲突,需要住院治疗,医疗费用在2000元以上的,在社会和舆论方面造成一定影响的。四是在校内发生死亡的(不管是自身原因还是外部原因)。
2.惩罚办法
(1)在创建“平安班级”的工作中,考评分数低于80分则将对该班级和班主任进行全校通报,班主任按照相关规定处罚。
(2)发生一般事故的每次在总分里扣除10分。
(3)发生中等事故和严重事故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该班级“平安班级”的评选资格并全校通报,班主任按照相关规定处罚。
(4)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责任。
(5)严重事故中如因班主任失职的由保卫处牵头相关部门调查属实后提请学院进行责任追究,按照《红河卫生职业学院关于对学校安全管理及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行责任倒查的实施办法》一追到底。
三、申诉办法
(一)班主任和各班级学生对“平安班级”的评选有监督权,对评选结果有疑问的可由班主任为代表到保卫处进行查询,查询后认为还有疑问的可向申诉机构进行申诉,申诉机构暂定监察审计处。
(二)申诉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复核结果由分管院领导核准后向班主任告知。
(三)申诉机构由监察审计处、保卫处、学生处、相关系领导、法律顾问组成。
(四)此规定从2021年9月1日开始执行。
(五)本办法由保卫处负责解释,在实施的过程中可以做不断的完善和修改,完善和修改必须由保卫处牵头,学生处和各系商议同意后可做完善,其目的本着使该制度更科学、可合理、更具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