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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红河卫生职业学院学生会组织中开展作风建设警示教育的通知

发布者:校团委 [发表时间]:2021-09-02 [来源]:校团委 [浏览次数]:

共青团红河卫生职业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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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红河卫生职业学院学生会组织中开展作风建设警示教育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关于学联学生会工作人员改进作风服务同学的若干规定》和《关于落实共青团和学联对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指导管理责任的若干规定(试行)》,进一步深化学生会组织改革,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切实发挥学生会组织桥梁纽带作用,更好地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校团委决定常态化在我校各级学生会组织中开展作风警示教育。

一、时间

即日起至 10 月

二、学习对象

(一)全校各级团委、学生会全体干部、成员(包含职教园区)

(二)挂靠在各职能部门的学生组织(大学生记者团、实训中心教学助理部、护校队、国防后备连、教务处助理、学工助理部)。

二、学习内容

重点是学深悟透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贺信和党中央致词精神,认真学习全国学联第二十六届委员会工作报告,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修订的《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学联学生会工作人员改进作风服务同学的若干规定》,以及《关于落实共青团和学联对学生会(研究生会)指导管理责任的若干规定》的相关内容。

1.聚焦精神学习。要重点聚焦学习贯彻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习近平总书记贺信和党中央致词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从严治会,回应党的关心、社会的关注和同学的关切,凝聚改革共识,祛除顽疾陋习,勇于自我革命,建设朝气蓬勃的团委、学生会和学生组织。

2.明确职责定位。深刻理解《关于落实共青团和学联对学生会(研究生会)指导管理责任的若干规定》,压实主体责任,严格问责制度。全体校、院学生会组织作为党联系青年学生的桥梁纽带,要持续将学生会改革向纵深推进以经得起检验的改革成效赢得同学信赖,彰显组织价值。

3.开展警示教育。以历年来学生会相关典型案例为依托,以全体校、院学生会组织为单位,认真学习典型案例,牢记服务宗旨建设根植同学的学生会,让组织形象崭新树立,使团委、学生会工作人员和学生组织工作人员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4.狠抓作风建设。要认真学习《关于学联学生会工作人员改进作风服务同学的若干规定》,严格执行规定要求,全体校、院学生会组织要自查整改,举一反三。团委、学生会工作人员和学生组织工作人员要胸怀崇高理想,恪守学生本分,涵养清风正气。

5.做好舆论引导工作。积极做好青年舆论引导工作,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充分挖掘文化价值,让文化帮助广大青年拨开迷雾、认清是非。不参与、不转发、不点评涉及任何学生会组织出现的热点话题。

三、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以身作则。

各级团委、学生会、学生组织要高度重视全国学联二十七大精神学习的必要性、紧迫性,学深悟透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对标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修订的《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进行学生会组织章程修订,加强政治建设,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充分发挥好党联系青年学生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2.集中教育,全面开展。

第一阶段  9 月 2 日—9 月 30 日:各级团委、学生会和学生组织要集中两周时间覆盖全体工作人员开展作风建设警示教育,要严格执行规定,自查整改规范,塑造清新阳光的组织形象。

第二阶段  10 月(具体时间稍后通知)校团委组织校、院两级团委、学生会和学生组织主要干部、负责人集中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学习。

四、报送工作情况要求

9 月 30 日前各级团委、学生会和学生组织开展工作情况请及时报校团委。报送材料包含:各级团委、学生会和学生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工作总结一篇(电子版);学习照片 2—3 张(电子版,图像清晰);各级团委、学生会和学生组织提交心得体会 2—3 篇(电子版)。

联系人:郭家玮

电子邮箱:292407187@qq.com


                                                                                                    共青团红河卫生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