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学生组织 >> 学生会 >> 正文

共青团红河卫生职业学院委员会关于公开选拔2025—2026学年校团委各直属部门、校学生会各部门负责人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5-06-06 [来源]: [浏览次数]:

共青团红河卫生职业学院委员会

关于公开选拔2025—2026学年校团委各直属部门、校学生会各部门负责人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高校共青团改革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团学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强我校团学骨干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更好地服务于全体青年,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于20256月开展校团委各直属部门、校学生会各部门负责人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原则

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任用,以德为先。

二、岗位设置及工作职能

请查看附件

三、任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政治觉悟较高。政治面貌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

2.作风公道正派。综合素质好,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道德水平,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符合大学生校园文明规范相关要求,在校期间未受到任何处分。

3.学习成绩优秀。团委工作人员应当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优先。

4.能力素质突出。热爱共青团工作,熟悉共青团组织的性质、定位、工作理念及工作流程,熟悉各部门的工作情况,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表达能力和公文写作能力,具有强烈的进取精神和奉献精神,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5.创新意识强烈。具有较强的开拓精神、创新意识和开阔的学生工作视野,对我校共青团工作现状及发展有一定独到的认知,善于创造性地开展共青团工作。

(二)类别条件

团学骨干候选人要具有代表性,应当从各学生组织工作人员和各领域优秀学生典型中产生。原则上为2024级有学生工作经验的学生,担任过学生组织成员、班级班长(团支书)或注册社团负责人的优先考虑

四、选拔程序

(一)秘书团、主席团候选人

1.二级学院(部)组织推荐

秘书团、主席团候选人推荐人选应进行民主推荐程序须经团支部(班级)及二级学院(部)团组织(学生会)推荐,经学院党组织同意,请于6月12日前填写并提交《红河卫生职业学院新一届秘书团、主席团候选人推荐表》至二级学院(部)团组织,由二级学院(部)团组织收集后统一提交至校团委

2.资格审查

613日,校团委将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并通知参加笔试的人员名单。

3.笔试

笔试试题以客观题及主观题组成,主要考察对学生会改革的理解及理解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成绩不作为工作人员选拔唯一依据。笔试相关材料可见附件。

笔试时间:616日。

4.面试

面试按照无领导小组讨论进行,暂定于618日,根据抽签确定分组情况。

(二)工作部门负责人

1.学院团委推荐

工作部门负责人推荐人选应进行民主推荐程序,须经团支部(班级)及二级学院(部)团组织(学生会)推荐,经学院党组织同意,请于6月12日前填写并提交《红河卫生职业学院校团委、校学生会学生会新一届工作部门负责人候选人推荐表》至二级学院(部)团组织,由二级学院(部)团组织收集后统一提交至校团委。

2.资格审查

6月13日,校团委将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并通知参加笔试的人员名单。

3.笔试

笔试试题以客观题及主观题组成,主要考察对学生会改革的理解及理解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成绩不作为工作人员选拔唯一依据。笔试相关材料可见附件。

笔试时间:6月16日。

4.面试

面试按照无领导小组讨论进行,暂定于6月18日,根据抽签确定分组情况。

五、相关要求

1.各二级学院(部)组织应广泛推荐符合遴选条件、品学兼优的学生参与校团委各直属部门、校学生会各部门负责人选拔工作。

2. 根据从严治团的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选聘环境,杜绝一切影响或干扰选聘的违规行为,违规情况一经查实,取消选拔资格,并提请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共青团红河卫生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