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装部是在学院党委及蒙自市人民政府、蒙自市人民武装部的领导及指导下,在学院开展兵役工作的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民兵组织建设、军事训练、政治教育和装备器材管理。
二、加强自身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民兵干部教育、培养、考核、选配和管理工作。
三、负责平时兵员征集和掌握本校复员、转业、退伍军人情况,做好预备役人员的登记管理工作。
四、根据《兵役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和上级要求,负责学校征兵宣传动员、网上报名、兵员登记、征兵政策咨询等相关工作,积极配合各级征兵办公室开展各项征兵工作及有关部门开展全民国防教育。
五、贯彻执行学生军训的方针政策。负责组织学生军训,制定学生军训和军事课教学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 制定学生军训和军事课教学有关的规章制度。组织武装干部和军事教师的政治、业务学习和培训。
六、积极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退伍军人安置和军烈属优抚工作,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七、搞好国防动员潜力调查,落实登记统计;拟制战时动员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战时动员各项准备工作。
八、平时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执行战备执勤、抢险救灾、支援地方经济建设等任务,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战时,完成动员和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参战支前,担负后方防卫等任务。
九、协助军队搞好军事设施保护工作。
十、完成上级军事部门、民政部门下达的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