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学生:
为增强学生体质,提高学生健康水平,确保体育课堂教学安全、有序。有以下情况者,请主动向任课教师报告,否则,发生任何事故,均由学生自己负责。
1.残疾学生或有疾患、身体不适(包括课前熬夜引发的身体不适)等症状,确实不能参加体育课(包括体育考试)的学生,学生本人应主动向任课教师提出书面申请,或向班主任请假,经同意后参加见习或休息。
2.课前若有熬夜和空腹(饥饿状态)情况,学生应主动向教师请假,禁止参加体育活动。
3.学生上课时,必须自觉遵守课堂纪律,要服从教师安排,根据规定的教学内容并在规定的时间和场地进行联系活动,不准擅自离开课堂,自行开展有危险的活动(或其它与上课无关的内容)。
4.由于学生的体质状况存在差异,上体育课时,学生应根据教师安排的带普遍性的负荷强度,结合自身体质的实际情况进行体育锻炼,不要超越自身身体所能承受的强度。上体育课过程中,学生若有身体不适,应立即停止运动,主动向任课教师反映情况。
5.使用单、双杠及相关器械时,要有教师在旁指导并进行安全保护方可进行。
6.使用体育器材前,学生应主动检查体育器材的安全性,如果器材存有隐患,学生应主动向教师反映并停止使用,排除隐患后方可使用;教师未安排的其它体育场地或器材不得使用。
7.体育课堂禁止佩戴戒指、耳环、手表、项链……等饰物,上体育课原则上要求穿运动服。
8.学生上课时,要注意场地四周的交通安全及其他安全,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9.凡不按体育课堂要求进行身体活动造成自伤或他伤者,一切后果自负。
任课教师: 班 级: 学生(签名): 红河卫生职业学院体育部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