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承诺书
审计组:
根据学校相关制度规定和审计通知书的要求,我部门对所提供的审计期间有关经济活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做出书面承诺。如所提供资料失实或未按要求完整提供,我单位愿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接受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国人民大学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所作出的处理处罚。为此特作如下承诺:
1、按审计要求提供的本单位有关经济活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由我们负责;
2、本部门所有的账簿、凭证、文件、会议记录等经济活动资料已按要求全部提供给审计组;
3、审计期间的所有经费收支均已如实入账;
4、无“小金库”存在,或已全部提供给审计人员审核;
5、我们将根据审计工作的需要随时向审计组提供有关资料,并按照要求和规定时间签署完毕,送交审计组;
6、对难以明确的事项和不能承诺的事项,我们将以报告或文字说明方式专门予以陈述;
7、如因提供不实资料或未如实提供资料而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本单位(个人)承担。
主要负责人(签名):
工作负责人(签名):
(被审计单位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