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具体指引—高等学校》的通知(红财会发〔2022〕35号),财务科、审计科于2023年5月25日上午在图书馆405(第七会议室)组织学习了财政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具体指引—高等学校》的通知内容,内容包括总则、成本核算对象、成本单位和成本项目、业务活动成本归集与分配、成本报告及附则共六章。
大家深入宣传学习贯彻了《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具体指引——高等学校》内容和传达的精神,科室教职工表示会深入领会其中内容,进一步深化相关概念学习,改进工作方法,后续会根据教育部细化的高等学校成本会计核算实施细则开展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