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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科机构设置
作者:发布日期:2022-07-27点击数:

部门简介

红河卫生职业学院审计科成立于20196月,是学校设立的负责全校内部审计工作的职能部门。

《红河卫生职业学院章程》规定:“第五十八条 学校建立内部监察审计制度,设立审计机构,在校长领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计职权,对学校及所属机 构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事项进行审计,对学校各组织机构负责人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审计科现有人员2名,其中中级审计师一名。

工作职责

审计科在校长领导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的规定》、《教育系统内部审计规定》等有关法规、《红河卫生职业学院内部审计实施细则》等有关学校规定行使如下职责:

1、负责制定学校内部审计工作的规章制度、实施办法、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对学校及各部门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情况、财务收支及其他各项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提出审计报告;

3、根据学校安排,对部门负责人开展任中或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部门负责人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做出评价;

4、对学校各类与教育相关的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监督;

5、对学校收费、基建项目的招投标、大宗物资设备的采购等重大经济事项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有效监督;

6、对学校及各部门国有资产管理、保值增值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7、负责对学校及二级部门在经济管理方面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测评并提交内部控制报告;

8、负责督促各部门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公开事项。

9、负责对专项资金、资产投入、专项工作等项目进行绩效审计。

10、做好本部门资金的预算、管理和使用,负责部门信息化建设,工作文件及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11、完成上级和院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