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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卫生职业学院关于高校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办法文件的公示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1-12-20

红河卫生职业学院关于高校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办法文件的公示

20211220日 责任编辑:人事科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全面下放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的通知》(云人社通〔2019155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等上级文件规定和要求,现将1215日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修改通过的《红河卫生职业学院高校教师系列、实验技术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实施方案》,《红河卫生职业学院高校教师系列、实验技术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暂行办法》,《红河卫生职业学院教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实施细则(试行)》等3文件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从20211220日至20211224日止,若对以上学院3个文件材料有意见,请向学院人事科或纪检科书面反映。

人事科联系电话:08733057506

纪检科联系电话:08733057531

附件:

1.《红河卫生职业学院高校教师系列、实验技术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2.《红河卫生职业学院高校教师系列、实验技术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暂行办法》

3.《红河卫生职业学院教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实施细则(试行)》

 

红河卫生职业学院人事科

20211220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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