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学工作
1.负责严格按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组织实施教学。
2.负责组织各个教学环节、期中教学质量检查、期末教学总结,保证教学质量。
3.负责本学院专业建设,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对拟开设的新专业提出可行性论证。
4.负责本学院课程建设,适应高等职业教育特点,大力推进相关专业的对外拓展,加强与实习、实践单位的联系,建立与专业建设和发展相适应的实训、实习和就业基地。负责实验、实训、实习方案的制订、落实,注重实践教学和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与行业对接,开发课程。
5.负责指导本学院教师的业务学习、教研活动、教学改革实践。
6.负责本学院教学档案的建档、归档及各项统计工作。
7.承担本学院及全院相应学科课程的教学任务。
二、教科研工作
1.负责制订本学院科研工作计划,确定科研重点。
2.负责组织、协调教师的科研活动。
3.负责本学院教师科研成果的统计,并向学院学术委员会提出评审推荐意见。
4.负责本学院其它科研和科技开发工作。
三、教师队伍管理和建设
1.负责本学院教职工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协助人事科组织本学院教师的综合业务考核,就其使用、晋级、奖惩提出建议。
2.负责本学院教师的教育、任用和管理,协助人事处做好选拔、培养青年教师、骨干教师工作。根据教学需要,向教务处提出教师培训、进修的意见。
3.负责组织本学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
四、其他工作
1.根据学院整体规划的要求和本学院的实际,制订基础医学院发展规划。
2.按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要求和学院有关规定,制订基础医学院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和相应的工作制度。
3.按照学院政策规定和财务制度的要求,决定经费的使用,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4.做好信息、保密和公有物资的管理工作。
5.提出本学院使用的实验室建设方案,参与人员配备、管理和考核等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