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评选表彰2023年云南省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的通知》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各部门民主推荐,人事科、教师发展中心审核,学校研究,推荐陈云梅同志申报云南省优秀教师,张郴通知申报云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药学院申报云南省教育工作先进集体。
 经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审通过,拟确定为正式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2日至8月8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人事科反映,电话:0873-3057506。
 附件:
 1.  
陈云梅个人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pdf
 2.  
张郴个人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pdf
 3.  
红河卫生职业学院药学院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pdf
  
  
  
                     红河卫生职业学院
                      202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