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校史馆实物资料征集启事
2018年07月05日 责任编辑:

红河卫生职业学院校史馆实物资料征集启事

为了充分展示学校建校六十周年暨升专办学六周年的发展历程与发展成就,真实展现我校师生员工的精神风貌,继承优良传统,弘扬“红卫”精神,营造奋发向上的育人环境,推进校园文化建设,我校将进一步完善校史馆的建设,经学院决定向我校教职员工、广大校友征集校史馆所需实物资料。

(一)征集材料的时间范围

2009年至今有关我校发展历程与发展成就的实物资料。

(二)征集内容

1.与学校发展有关的重要图书、资料、杂志、刊物、文集、文章、音像材料等。

2.有关学校发展的重要文书、档案、年鉴、契约、规章制度等。

3.重要学术论文、大事记、访问考察记、回忆录、手稿、国家级奖励证书。

4.我校师生员工个人获省级及以上的各级各类奖励证书或实物等。

5.学校组织大型活动收到友好单位或个人,赠送我校具有保存价值的纪念品、有关领导及国内外友人的题词、赠言手迹等。

6.我校各时期出版的各类刊物、印刷品,我校教职工主编教材、专著、译著等。

7.反映校友在各时期的重要成就并对社会产生重要影响的事迹材料(包括照片、实物、书籍、报刊、录音、录像等),其他有史料价值的资料和实物等。

8.反映学校建设各方面发展变迁的实物资料等。

9.与学校党建、思想政治、教育教学、教科研、管理、教职工生活、社会服务等相关有价值的史料和实物等。

(三)征集办法和要求

1.凡能提供上述资料和实物者,学校表示衷心感谢。愿意把实物赠给学校的,捐赠物展出时注明捐赠者,并由学校为捐赠者开具收藏证

2.特别珍贵的实物或资料,且本人要求自己保存原件的,学校将暂时代管代展实物,双方签订代保管协议,所有权不变,待校庆展示工作结束时,再交还提供者;或者由学校利用复印、翻拍、扫描、抄录等方法进行复制,原物仍归收藏者保存

3.提供资料要尊重历史事实,力求线索清晰,考证翔实,准确无误。

4.校史馆建设工作小组负责收集资料,办公室设在高教研究中心,联系人:

刘老师、马老师,联系电话:3654242 刘老师(15288244074) 马老师(13649631616)

红河卫生职业学院

2018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