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下放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的通知》(云人社通[2017]148号)《红河卫生职业学院2018年度教师系列职称改革评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等文件规定和要求,2018年7月18日至23日由学院职改办牵头,组织由相关部门组成的申报资格复审组对今年申报教师系列职称人员的申报资格进行了审查。现将林坚等3位教师申报教授职称、吴昌盛等6位教师申报副教授职称、黄河铭等2位教师申报讲师职称的复审结果情况予以公示。(详见红河卫生职业学院教师职称申报量化评分表和资格复审情况)。
公示时间从2018年 7月24日至2018年7月28日止,若对以上申报教授、副教授、讲师职称有意见,请向学院组织人事处(职改办)和监察审计处反映。
组织人事处(职改办):
联系电话:0873—3655560
监察审计处:
联系电话:0873-3655712
红河卫生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职改办)
2018年7月24日
红河卫生职业学院教师职称申报量化评分表
林坚:


程霞:

张桂芳:


吴昌盛:


沈世锦:


王红亮:


缪丹:


黄璇:


张华斌:


黄河铭:


段晓瑜:


资格复审情况
一、申报情况:
2018年申报教师系列职称人员15人,其中:
(一)申报教授职称5人,具体如下:
林坚 田晓露 张桂芳 曹学光 程霞
(二)申报副教授职称人员7人,具体如下:
王方 吴昌盛 沈世锦 王红亮 缪丹 黄璇
张华斌(转评)
(三)申报讲师职称人员3人,具体如下:
黄河铭 段晓瑜 杨蓓
二、资格审查结果:
(一)通过申报资格审查的11人,具体如下:
林坚 张桂芳 程霞 吴昌盛 沈世锦 王红亮 缪丹 黄璇 张华斌(转评) 黄河铭 段晓瑜
(二)未通过申报资格审查的4人,具体如下:
1.田晓露:科研成果没有达到条件(条件:“作为第一主编,主编出版2部教材”,但本人只有主编出版了1部教材,且是第二主编。)
2.曹学光:科研成果没有达到条件(条件:“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篇6以上,其中2篇被SSCI收录”,但本人提供的材料不能证明有2篇论文被SSCI收录。)
3.王方:科研成果没有达到条件(条件:“获省级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本人提供的佐证材料是 “云南省科技管理协会”颁发的获奖证书,按规定,只能认定为地厅级。)
4.杨蓓:履现职年限未满4年。(条件:“履职助教满4年以上”,但本人在履职助教期间,2017年有40天以上事假,按红河州人社局《关于做好2017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行政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红人社发【2017】360号)文件规定:事假累计超过四十天的工作人员,当年度的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的工作人员,本年度不计算为竞聘较高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杨蓓履职助教时间从2013年10 月28日至2018 年 7 月15 日止,扣除2017年,未满4年。因此不具备申报讲师的资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