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红河卫生职业学院卫生保洁服务项目补充公告
2020年03月12日 责任编辑:后勤管理处

 

红河卫生职业学院卫生保洁服务项目补充内容如下: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①纳税证明材料:20191月至今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如无需缴纳,须提供税务部门证明材料;2020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缴纳税收的凭据,如无需缴纳或因故未缴纳提供税务部门证明材料;

②缴纳社保证明材料:20191月至今任意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如无需缴纳,须提供社保部门证明材料;2020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如无需缴纳或因故未缴纳提供社保部门证明材料;

③财务状况: 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新成立公司提供情况说明。

④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提供相关查询结果网站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

3.2投标人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具备相关服务范围。

3.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3.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5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7

联 系 人:白老师

电  话:0873-3033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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