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红河卫生职业学院2020年教师职称申报资格复审公示
2020年10月09日 责任编辑: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全面下放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的通知》云人社通〔2019〕155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校教师职称工作的通知》《红河卫生职业学院高校教师系列、实验技术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暂行办法》(红卫职院〔2019〕60号)《红河卫生职业学院教师职务晋升聘用实施暂行办法》(红卫职院〔2020〕36号)等文件规定和要求,2020年9月28日至30日由学院人事处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组成资格复审组对今年申报高校教师职称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现将资格复审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1、2)。

公示时间从2020年10月9日至2020年10月14日止,若对以上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人事处和监察审计处反映。

监督电话:0873-3057531(红河卫生职业学院监察审计处)

0873-3057506(红河卫生职业学院人事处)

附件:

      附件 1 红河卫生职业学院 2020 年教师职称申报资格复审情况.pdf

      附件2.红河卫生职业学院2020年教师职称申报量化评分公示.rar

 

红河卫生职业学院人事处

2020年10月9日